國內作品自愿登記手續簡介
(一)根據國家版權局《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》有關規定,凡本省作者、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、 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,均可申請作品登記。
(二)廣東省版權局負責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記工作,具體承辦部門是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。
(三)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,應按《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》的規定提交有關證明和材料:
填寫作品登記申請書、作品登記表、權利保證書各一份,提交作品原件及復印件、作品說明書 (說明創作構思、作品主要特點及內容等)各一份;
1.個人作者申請登記的,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;
2.委托創作作品申請登記的,著作權人還應提交著作權人及創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(著作權人或創作者是單位的,應提交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、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)、委托創作合同或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;
3.合作作品申請登記的,還應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(合作作者是單位的,應提交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、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)、合作創作合同或協議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;
4.職務作品申請登記的,應提交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著作權人或專有使用權人的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、聘用合同及著作權歸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
5.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申請登記的,申請人除按上述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外,還需提交作品照片兩張(不大于3R,可電腦打?。?,一張貼在“作品登記申請書”左下方空白處,并在上面蓋騎縫章,另一張隨材料提交;
委托代理申請須提供委托書。
(四)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記:
1.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;
2.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;
3.依法禁止出版和傳播的作品。
(五)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記:
1.登記后發現有第四條規定的情況的;
2.登記后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;
3.申請人申請撤消原作品登記的;
4. 登記后發現是重復登記的。
(六)經審核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,發給《作品登記證》。
(七)作品登記和查閱應收取一定費用。
(八)登記部門自受理作品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;不予登記的,要說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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